黑色暴雨期間僱主可否要求員工上班?

黑色暴雨期間僱主可否要求員工上班?

勞工處指引表明,黑色暴雨期間員工若因惡劣天氣未能到崗或遲到,僱主不應扣薪或懲罰,並應以安全為首要考量。

雇主是否可以要求員工在黑色暴雨期間返工?

法律上僱主應優先考慮安全,不應強制要求員工冒險返工。

勞工處指引明確:黑色暴雨警告懸掛時,除必要服務(如醫院、緊急救援)人員外,僱主不得強制員工到崗。

若員工自行同意返工,僱主須提供雙倍交通補貼和意外保險。

違規者可能面臨勞工仲裁處罰。

僱主可否因黑雨要求員工在家工作?

若事先協議允許遠程工作,僱主可要求在家辦公,但需確保設備支持。若未協商則不能強制執行,避免勞資糾紛。

如果在黑色暴雨期間在上班路上,該怎麼辦?

立即尋求附近安全地點躲避,如商場、地鐵站或避難中心。

聯絡僱主說明情況,並查詢公司應急政策。

避免使用低窪道路或露天區域,防止涉水風險。

事後補打卡或提供證據(如時間紀錄),保障自身權益。

僱主應承諾不因天氣延誤處罰員工。

黑雨導致設備損壞,僱主可否要求員工賠償?

除非證明員工有重大過失或故意行為,否則僱主不得要求賠償。根據《僱員補償條例》,因工作意外導致的損失應由僱主承擔保險責任。

員工是否有權因黑色暴雨拒絕返工而不被處罰?

根據《僱傭條例》和勞工處指引,員工有權基於安全拒絕在黑色暴雨警告期間返工,僱主不得扣薪、解僱或歧視。

員工應及時通知僱主並記錄證據(如警告截圖)。

如勞資爭議可向勞工處投訴或申請仲裁。

僱主須遵守法規,否則可面臨最高罰款10萬港幣。

雇主能否要求員工在暴雨警告下工作?

僱主應優先考慮員工安全。除必要服務(如醫院、運輸),不應強制員工外出工作,否則可能違反勞工法例並面臨罰款。